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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3日電)從事業務員工作的吳姓男子,涉嫌在文具商場以手機裝置在購物籃的方式,偷拍女子裙底,由於形跡可疑被商場員工合力攔下報警處理,高雄市警方今天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。
高雄市警察局左營分局表示,吳嫌到這家文具商場購物,見被害人陳姓女子穿著短裙,涉嫌尾隨被害人,並將具錄影功能手機裝置在購物籃,偷拍被害人裙底。
警方說,被害人發現吳嫌形跡可疑,不時將購物籃靠近她,且購物籃內還有手機,因此向商場員工反映,由商場員工合力攔下吳嫌,並通報警方到場處理。
員警到場檢視吳嫌手機內檔案,發現除了有被害人遭偷拍的裙底影像外,還發現吳嫌於偷拍時不小心將自己面貌也一併拍攝入鏡,成為最直接的證據。
警方詢問後,將全案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。1001213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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